近日南京浦口某小区发生的物业纠纷,让物业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费,物业催缴不成大为光火,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业主被打到住进重症监护室,物业工作人员被打掉一颗牙,连过来拉架的邻居也被打了眼睛。
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南京物业纠纷频频发生,南京司法局的数据显示,2016上半年,南京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物业纠纷1713件,同比增长80%,增速高居各类纠纷首位。
物业纠纷为何频频发生?
物业纠纷频频发生,跟部分业主对于物业服务的概念模糊、部分物业公司缺乏足够的经验和配置、相关的管理条例和政策存在一定空白和遗漏等原因不无关系。如果粗暴概括,其实只有两个原因:收费不到位,或者服务不到位。
业主说:小区垃圾箱漫了/保安太凶/我家墙漏水了/暖气一点都不暖/隔壁天天吵架/停车位太少抢不到/邻居物业费没交……你们物业都不管,凭什么要我交钱?
物业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六块九的物业费有六块九的服务,一块九的物业费有一块九的服务,你们交着一块九的物业费(有的还没没交),凭什么要求六块九的服务?
物业指责业主不缴费,业主指责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与业主各执一词,相互对峙,形成恶性循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13至2015年,南京市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4631件,其中,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案件,占绝大多数。
释义:物业是干什么的?
物业本是中性词,但是如今已经跟城管、保险一样,被妖魔化了。曾经有个笑话:
“物业是干什么的?”
“跟业主吵架的。”
社会对物业的偏见可见一斑。
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
百度对物业管理的解释是:“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价质相符的服务。
物业提供的并不是管理,而是服务,职责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管家,提供各种琐碎的细节服务,减少业主生活琐事上的烦恼。
业主的“拒交费”:情理可通法律不支持
在发生物业纠纷时,天然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总能得到更多的同情,媒体报道时也多为业主发声。但南京市法院最近三四年间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结果却多是业主败诉。
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以拒交物业费作为抗争的手段,从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层面很难得到支持。一般在入住时业主会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托管协议,协议签完之后,业主就有按照协议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交物业费就是违约。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有问题、不作为,可以投诉、起诉物业公司,但是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出现。
官方指路:不满意物业/业主不交费怎么办?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该怎么办?对物业不满意,业主该怎么办?事实上,这两个问题,今年7月开始实行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经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