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我国稳定的公共财政赤字率已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实际赤字率已突破3%,考虑到准财政活动的债务融资,广义财政赤字率已突破10%
(1)官方赤字率稳定在3%及以下,仅反映调整后的公共财政赤字率
我国财政部使用的赤字率仅涉及四本预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的赤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算方法为:赤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主要通过调整稳定调节基金、历年结转结余科目,使得执行赤字基本上等于预算赤字。2015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分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使用结转结余资金8055和7271亿。2017年基本上将往年地方的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完毕,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首次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进入一般公共预算,合计10139亿元。由于经过调整,该指标常年稳定在3%及以下,2017年为3%,2018年为2.6%,该指标已不能反映实际的财政收支缺口,日前争议较大的赤字率是否应该突破3%即是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