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项目交付进度
2018年5月初
5月初的时候,有业主向南京交付反馈称,“5月4号路过林景熙园绿化还没做了”,而后不断有业主表达对通宇林景熙园小区交付进度的担忧。
2018年6月初
原本计划于5月底交付的1#、8#、13#楼并未能在5月底实现交付,在业主的拜托下,6月初南京交付再度向项目了解交付进度,当时项目方面表示“1#、8#、13#楼预计6月底交付”。
2018年7月初
6月结束,这三栋楼的交付又一次爽约,原本计划于6月底交付的3#、4#也未能如期交付,且开发商方面“没有说法,没人理会”,业主们非常不满,走上了投诉维权之路。
2018年7月6日
今日(7月6日)南京交付再度联系通宇林景熙园项目,了解1#、8#、13#楼等楼栋交付进度。项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项目正在“努力办理手续”,至于什么时候能够交付,对方表示“不清楚”。
前期房源的业主表示,“5月底6月底两批房子都没交”,“没人出来告诉大家发生什么问题”,业主既不知道房屋交付延期的原因,也不知道具体何时交付,“都懵逼了,有点乱”。他们现在迫切想要开发商方面告诉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拿房。
>>>>
不安气氛在业主中传染
前期业主的不安传染给了后面准备拿房的业主们。近日南京交付接到的投诉中业主中不仅有原本应该在5月底、6月底拿房的业主,还包括部分原本应该在7月底、8月底拿房的业主。一位7栋的业主告诉南京交付,她的房子应该在8月底交付,但她看到前面一期业主的情况,心里没底,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按期拿房,加上对小区本身有所不满,所以目前也在维权中。
竟有房屋延期交付“3个月免责期”
开发商逾期交付只赔10元/天,业主逾期收房要赔500元/天
为何延期交付、何时能够交付,业主们得不到答案;而提起延期交付补偿问题,业主更是一肚子气:“三个月免费延误,事后再延误,10元一天!”
据第一批房源(1#、8#、13#楼)业主介绍,他们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有一条关于交房期限的内容是:“如出卖人不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交房,买受人同意给予出卖人三个月(即至2018年8月30日,含当日)的宽展期,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宽展期内具备交付条件并交付房屋而不视为逾期交房,且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主合同继续履行。宽展期自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算,若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可以据实延期的情形,宽展期相应顺延。”
来源于业主
即意味着,根据这一条协议,原本约定将于2018年5月底交付的1#、8#、13#楼,开发商拥有3个月的“延期交付免责期”,在2018年8月30日当日及之前交付都不算违约。
而如果这一“宽展期”到期之后,房屋还未能交付怎么办?一名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赔偿业主10元/天违约金;业主接到交付通知后逾期收房,向开发商赔偿500元/天违约金!
来源于业主